宜宾新闻网1月19日讯(邬均)1月17日,筠连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冒着严寒,沿着崎岖的山路驱车来到距筠连县城六十余公里的大雪山镇和团林乡,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000元和10000元,在春节前为他们送去节日的温暖。
何某某系一起强奸案刑事案件被害人,今年14岁,癫痫症患者,其父亲是肢体残疾人,家中五口人仅一个劳动力,家庭经济非常困难。2019年7月,何某某因该案导致病情更加恶化,先后多次到宜宾、泸州等地医院治疗,突入其来的灾难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王某某今年78岁,2019年年初,在去医院看病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重伤二级、肋骨骨折轻伤一级,共花去医疗等费用20余万元,后经法院判决赔付资金为34万余元。肇事者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案发后无力赔偿。王某某家庭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上门了解案件及被害人家庭情况,告知其依法提起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权利,并第一时间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请求急事特办,及时上门服务,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受助群众手中。
近年来,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连接困难群众的“直通车”和“连心桥”,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检察服务,让大量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国家司法救助12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万元,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