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湖南省扶贫办获悉,根据国家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的预期目标,结合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实际,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2020年全省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由之前的年人均纯收入3700元提高至4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此次提高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注和重视,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条件。省扶贫办要求各级各地按此标准认真做好2020年贫困退出工作,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4万,年均减贫100万人以上。2019年,全省瞄准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清零行动,成绩显着,全年实现6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718个贫困村出列,全省贫困发生率降至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