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庄投诉:20年前拍卖的荒山如今建好要被拆_常山县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惠东县科学技术协会

休闲农庄投诉:20年前拍卖的荒山如今建好要被拆

[日期:11-23 19:02] 来源:  作者:木木

  2019年11月21日,记者见到了登封市御寨山庄创始人的女儿杨锋,她手握一份没有落款、没有公章、没有单位的“通知”文件,仅有落款时间11月14日。杨女士表示:“贴个通知,没落款、没公章,就想直接把我家拆了?“目前,在杨女士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见之前拆掉的农庄南大门和部分院墙。“不只是我一家,现在很多家这两天都收到了这份通知。”

  线索:20年前拍卖的荒山如今建好要被拆

  11月20日,记者收到登封市杨锋女士的一条文字线索反映:现年68岁的杨文献(杨锋父亲),是登封市日珍街人。1998年他东拼西凑借了贰万五千元与大金店三王庄村签订了70年所有权的荒山拍卖合同,承包荒山50亩,带着八十六岁的老母亲来到了三王庄。几经发展,从养殖厂成为了今天集餐饮、旅游、度假、会议、休闲于一体的大型山庄。“最早地里不长东西,就想办法让它长。从外面拉土填坑结合养殖产生的羊粪种树,后来当地百姓都来学习经验。2002年正式成立了郑州嵩山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2004年度被评为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 所在区域后来成为嵩山风景名胜区,景区内不允许搞养殖,杨文献便把养殖场搬迁到大金店文村裴家岭;在原养殖场的场址上改扩建了集餐饮、会议为一体的——绿源农庄。后绿源农庄升级为河南御寨山庄度假美食有限公司。”

  时隔20年,杨女士说2019年4月2日,突然收到一份“大金店镇人民政府违法占地建设项目责令拆除通知书”,内容为:经查位于大金店镇三王庄御寨山庄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原文多打了一个“法”字)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登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出相关工程通知》要求,限期3天内,自行拆除该项目所有建筑物,凭证复耕达到耕种标准。特此通知。下落公章:“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杨女士认为, “我父亲在1998年签订了荒山拍卖合同,拍卖了50亩,合同上写了有出租、抵押和管理使用权,只要不转卖。这是1998年~2068年的有效期。其次,2011年,登封市城乡规划局的证明,上面写着我的48亩荒山坡地不在规划区内,2019年4月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又出示说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属违法行为;三,最后下达的通知强拆,没有任何落款。贴了个通知,没有落款和名字,也没任何公章,直接就想把我家拆了?”

  核实未果:书记让找副书记,副书记说再问问看

  记者在杨女士出具的荒山拍卖合同上写到:合同期内(从1998年起2068年至),乙方有出租、抵押,和管理使用权(但不能转卖);在杨女士出具的第二份资料上,证明:河南御寨山庄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三王庄村,由全体股东共同投资建设,产权归河南御寨山庄有限公司所有,使用期限50年,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本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拆迁范围。特此证明!2016年6月22日。下面盖有登封市大金店镇三王庄村村民委员会公章;第三份证明,是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的公章,证明内容为:兹证明河南御寨山庄度假没事有限公司新建休闲度假美食中心位于大金店镇三王庄村,占用荒山坡地48亩,该荒山坡地不在规划区内。特此证明。2011年8月1日。下面还有一个公章:登封市城乡规划局。

  杨女士表示,最近的一张“通知“文件,没有任何落款,标题两个字”通知“,内容:明天(11月15日)开始,将进行违建拆除共同执法,请自行搬离房内物品,否则,后果自负。2019年11月14日。

  一份是“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拆迁范围”的证明,一份是城乡规划局“该荒山坡地不在规划区内”的证明,还有一份是没落款的拆迁“通知”,究竟是何原因?

  随后,杨锋给了记者大金店镇政府书记王少亮(音译)电话,记者拨打之后无人接听,记者发信息说明情况后。拨通了王书记电话,记者表示收到一条关于御寨山庄拆迁事件的线索投诉,因提供的证据中含有一份盖章为“大金店镇人民政府”的违法占地建设项目责令拆除通知书,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核实线索说法。王书记电话里表示,他正在杭州学习,还随即说“我知道你肯定在录音。我找一位副书记给你回。”记者表示,如果这位副书记了解情况也可以,正在去采访路上。

  随后,一位自称是副书记的女性给记者打来电话,记者询问情况,没有得到任何确切答复,只是表示,她再给找个人问问看。”记者表示,书记说副书记了解情况才回复的电话,怎么又不了解了,是否再找到的人确定知情?这位副书记撇开采访问题,电话里问,“我之前是宣传部过来的……,你叫什么名字,什么版面的。”记者回复后,追问再找的这个人是否真的了解该线索情况时,这位副书记最后表示,等下周一书记回来了,先给我们打个电话,约一下再说。”

  记者拨打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科电话,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应该打到执法大队问,并给了一个电话。截止发稿前,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记者电话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违建不违建,是由2008年《城乡规划法》为依据的。在此之前,建起来了的,不属于违建;2008年以后,需要报请规划局。

  事件如何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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